中新網1月12日電 據科學技術部網站消息,科技部黨組日前印發《關於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科技改革發展的意見》。意見指出,要系統推進科技體制改革,進一步營造創新生態環境。加強對計劃實施和資金使用的監督評估,完善科研信用體系和責任倒查機制。
  意見指出,2015年科技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任務部署,聚焦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為動力,切實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推動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全面創新,推進科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努力完成“十二五”規劃各項任務,為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提供有力支撐。
  做好2015年科技工作要重點把握以下四個方面:一要突出重大需求和問題導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國民經濟主戰場,加強創新發展的戰略謀劃和系統佈局,強化基礎研究和原始創新能力,著力解決制約我國發展的重大科技問題,打造創新發展加速度,支撐經濟中高速發展和提質增效;
  二要繼續破除體制機制障礙,既要加大已出台的改革舉措落實力度,又要找準新的改革突破方向和重點,不斷激發廣大科技人員和各類創新主體的創新活力,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環境和氛圍;
  三要務求實效,加速科技成果轉化,把創新成果變成實實在在的產業活動和市場效益,創造新的增長點,培育新業態,帶動新就業;
  四要依法行政,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加強黨建和自身能力建設,提高科技創新治理能力。
  意見同時強調,要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做好創新驅動發展的統籌佈局。
  要加強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整體謀劃和落實。制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總體方案,明確實施思路、目標任務和保障措施。建立落實工作機制,明確任務分工,推動出台一批針對性強、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形成促進創新驅動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環境。
  編製國家“十三五”科技創新發展規劃。系統梳理“十二五”科技發展重大成就,加強經驗總結和宣傳。圍繞重大戰略需求,組織重點領域技術預測及國家關鍵技術選擇,找準主攻方向和突破口,統籌謀劃未來5年科技創新發展的總體佈局。加強地方、行業部門科技規劃的協調銜接,引導科技資源合理優化配置。
  凝練實施一批重大科技項目和重大工程。對現有重大科技專項進行聚焦調整,進一步明確戰略目標和重點任務。圍繞面向2030年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需求,在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和環境、生物和健康、智能製造等領域,凝練一批體現國家戰略意圖的重大科技項目和重大工程,加強與已有專項佈局的銜接和統籌,啟動若干項目、工程論證和實施。
  加強創新政策法規體系和監督評估體系總體設計。根據創新驅動發展和依法行政要求,系統梳理現有創新政策法規,加強政策法規制定預評估,研究提出政策調整和完善重點,凝練新的政策方向,制定科技立法工作計劃,形成多種政策工具有機銜接的政策法規體系。建立統一的評估監管和動態調整機制,構建全鏈條的監督評估體系。
  意見進一步強調,要系統推進科技體制改革,進一步營造創新生態環境。
  以科技計劃管理改革為突破口,優化科技創新資源配置。落實《國務院關於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和《關於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構建公開統一的國家科技管理平臺,優化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佈局,再造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流程。制定符合改革要求的科技計劃和資金管理辦法,開展重點專項試點,加強分類指導。加強對計劃實施和資金使用的監督評估,完善科研信用體系和責任倒查機制。
  推進“三評”改革,充分調動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性。繼續推進科研評審、人才評價和機構評估改革,規範“三評”工作的時間、周期和方式等,形成合理的評價機制。推動完善科技人才分類評價標準和操作辦法,結合重大人才工程實施開展分類評價試點工作。修訂《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及實施細則,健全公開提名推薦制度,規範評審流程和辦法,完善評價標準和指標體系。修訂《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推動社會力量設獎有序發展。推動研究制定科研事業單位科研人員薪酬制度改革辦法,建立與創新業績和貢獻相適應的激勵機制。
  推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修訂和相關配套措施制定,加快構建科技成果轉化體系。總結和推廣科技成果使用處置收益管理改革試點政策,做好《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宣傳、落實和配套措施制定工作。修訂和完善科技計劃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將知識產權管理納入全流程管理。推動科研院所和高校、企業等創新主體健全知識產權組織機構。制訂國家科技報告共享服務管理辦法,建立科技報告質量控制體系,規範科技報告的使用和服務。
  健全企業主導的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立政府與企業創新對話機制,讓更多的企業參與科技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指南制定。支持大中型企業建立健全高水平研發機構,牽頭組織實施關鍵共性技術和重大產品研發項目,引導其加大基礎前沿技術研發的投入。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制定科技型中小企業標準,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工程試點,完善區域性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服務平臺建設佈局,發展壯大一批“科技小巨人”。
  深化科研院所分類改革,推進現代院所制度建設。結合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完善公益類科研院所分類改革方案。研究制定科學研究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制定科研機構創新績效評價工作辦法和指標體系,開展創新績效評價試點。支持地方圍繞區域重大產業發展技術需求,建設一批產業導向明確、產學研緊密結合的新型研發機構,探索非營利性運行模式和市場化用人機制,完善稅收扶持政策。
  意見表明,要進一步發揮科技創新支撐引領作用,培育發現新的增長點。
  部署若干重大基礎和前沿科學任務,搶占未來戰略制高點。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聚焦前沿,註重學科發展與學科交叉,鼓勵原始創新。需求導向類基礎研究更加聚焦國家重大戰略任務,強化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加強腦科學、量子通信與量子計算等戰略部署,加強乾細胞與轉化醫學、合成生物學、石墨烯與新型電子器件等重點專項創新鏈設計,加強納米、蛋白質、發育與生殖、全球氣候變化、“深空”、“深海”、“深地”、“深藍”等重大科學研究前瞻性佈局。
  同時,全鏈條部署重點研發計劃,解決經濟社會發展突出問題。以核心技術研發和商業模式創新為抓手,培育新興產業生長點。加強清潔能源、新能源汽車、信息網絡、遙感與導航、生物等領域的部署和研發,實現關鍵部件技術突破,提高系統集成能力。加大對雲計算、移動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開發和應用的支持,加快形成新業態。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開展區域和行業試點示範,培育科技服務業新模式,打造一批特色鮮明、功能完善、佈局合理的科技服務業集聚區。
  完善技術創新引導專項的市場導向實施機制,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擴大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規模,健全完善理事會和受托管理單位工作機制,吸引優秀創業投資管理團隊聯合成立一批子基金。採取以獎代補等方式扶持企業共性技術平臺和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啟動貸款風險補償支持方式,為科技企業創新創業建立貸款“綠色通道”。開展第二批科技和金融結合試點,面向市場需求,推動產品、組織和服務創新,推進各具特色的科技金融專營機構和服務中心建設。開展科技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試點。
  優化整合基地和人才專項,夯實科技創新基礎。深入實施創新人才推進計劃、“千人計劃”、“萬人計劃”等重大人才工程,制定人才、項目、基地緊密結合的措施。突出以用為本,完善推薦辦法、評議程序、支持機制和政策保障,引進培養一批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
  加強區域創新分類指導,推動區域協同發展。制定實施方案和支持措施,推動北京、上海等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編製京津冀協同發展科技專項規劃,推動京津冀協同創新共同體建設。完善政策機制、強化資源整合,支撐長江經濟帶創新發展。
  積極融入全球創新網絡,拓展創新發展國際空間。優化塑造國際科技創新合作區域新格局,落實“一帶一路”戰略,制定國際科技合作區域佈局總體規劃,推動內蒙古向北開放橋頭堡建設,推動新疆同中亞國家、西南省區同東盟南亞國家的科技合作。
  意見最後強調,加強黨建和自身能力建設,保持良好工作作風和精神狀態。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推進依法行政。進一步調整完善科技部機構職能設置,加強創新發展與改革的宏觀管理,重點做好戰略、規劃、政策、佈局、評估、監管等工作。加強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審批改革,扎實推進科技創新立法,建立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提高科技管理法治水平。
  加強反腐倡廉建設。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大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糾正“四風”。完善、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深入推進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強化幹部監督和重大科技決策部署、科研項目實施和經費管理使用等重點領域及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加大巡視檢查和案件查辦力度,確保權力規範運行。
  加強科技管理幹部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完善幹部選拔任用和考核評價機制,推動交流轉任和多崗位鍛煉,健全、落實日常從嚴管理和監督制度。落實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加強理想信念、道德品德教育和業務學習,提高科技管理能力。圍繞複合型機關幹部、專業化事業單位幹部和職業化駐外幹部建設,打造一支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幹部隊伍。  (原標題:科技部:加強計劃實施和資金使用監督 進行責任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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