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記者 王曉飛 實習生 唐寧)昨日下午,備受社會關註的瓊瑤訴於正等侵害著作權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於正被判在新浪、騰訊等網站對瓊瑤進行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與其餘四被告共同賠償500萬元,宣判持續一個小時。
  昨日下午,瓊瑤、於正均未出席庭審。法院認為,該案中所涉及的《梅花烙》作品,不論是劇本、小說還是電視劇,都不屬於既定事實,故事內容都是創作人虛構出來的,而《宮鎖連城》劇情橋段過多地“借鑒”了《梅花烙》,屬於侵權抄襲。根據電視劇《宮鎖連城》獲利情況,將賠償金酌定為500萬元。
  原告的代理律師王軍先生表示,該案是給中國影視傳媒、版權產業的標桿性司法裁判,該案所得賠償金扣除案件訴訟費後將全部捐助給內地貧困地區的孩子們。
  遠在臺北的瓊瑤在第一時間通過“花非花霧非霧官方微博”發聲,她興奮地稱“我對人生恢復了信心”,“淚在眼眶,我只想大聲喊一句,知識產權勝利了”。
  被告於正及其他四被告代理律師則發表聲明稱,將依法提起上訴。
  主審法官馮剛表示,在質證階段,原告列舉了21條《梅花烙》與《宮鎖連城》劇情相似之處,而被告則稱劇本屬於商業機密,不便外漏。因此,可認定為原告提供的證據部分可用。  (原標題:瓊瑤告於正勝訴 獲賠500萬 五被告被判網上公開道歉 稱要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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