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五華訊 (記者葉仕欣 通訊員巫樂庭、吳鳳茹) 因為兒子揚言要“收拾”他,父親狠心持槍射殺兒子。近日,五華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非法持有槍支罪數罪並罰,判處胡某桃有期徒刑九年。宣判後,胡某桃在法定期限內未上訴,判決已於昨日生效。
  據瞭解,胡某桃的二兒子胡某雲性格暴躁,經常因為瑣事與家人發生口角,對家人實施家庭暴力。2013年2月10日,胡某雲又因為瑣事將妻子莫某打得不省人事。
  當天17時,胡某雲回到家中,父子兩人因為兒媳婦被打的事吵了起來,胡某桃讓兒子送錢去醫院給兒媳婦治療,沒想到兒子不但不感激,反而罵胡某桃多事,將其推倒在院子里,並揚言要“收拾”老父親。
  胡某桃一聽悲憤交加,感覺兒子已經無藥可救,與其讓他“收拾”自己,還不如自己先“收拾”他。於是,胡某桃從房間里拿出自己私藏的打獵用火槍朝胡某雲身上射擊,將其打死在家門口。
  兒子倒地後,鄰居勸胡某桃將兒子送醫,但絕望的胡某桃拒絕了,直言要將不肖子直接送火葬場。案發後,胡某桃主動報警,如實交代自己槍殺兒子的經過。
  庭審中,年過七旬的胡某桃泣不成聲,稱自己後悔不已,實在是無法忍受兒子的暴力才制服他的。兒子常常因為瑣事對家人實行暴力,這次僅僅因為從孩子口中得知妻子莫某沒有置辦年貨,便連夜從惠州騎摩托車趕回五華教訓妻子。莫某得知丈夫要教訓自己,已經帶著小孩躲到親戚家,但還是被打得不省人事,被送至醫院搶救。
  五華法院審理認為,胡某桃犯故意殺人罪和非法持有槍支罪,案發後能主動投案,如實供述兩個犯罪事實,屬自首,依法予以減輕處罰,鑒於本案是因家庭暴力引發的,被害人有過錯在先,遂作出上述判決。
(原標題:七旬老父射殺暴力親兒)
(編輯:SN086)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d21fdlnw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